交换1

作者:丽妮

(1)

交换是从一星期前开始的,偷偷的,悄悄的,润物细无声,有点儿暧昧的味道。可是,当我和朱琳发现这个秘密时,仿佛平静的湖面突然被顽皮的孩子投了一颗大石子,“咚”的一声,生活和心绪就乱了,让我们感到有点儿惊奇,又有点儿恐慌发怵,不知所措。

其实那会儿,事情才刚刚起了个头,就像雨后的春笋,微微戳破了薄薄湿湿的松土,小心翼翼地探出一点点尖儿来。如果不是朱琳的细心,我们根本不可能发现这细微的变化。

最先交换的是脚趾甲,发现它完全是个偶然。我和朱琳在一家民营医院办公室工作,我是主任,她是文员,实际上,办公室只有我们两个人,占据了小空间里的两张桌子,整天面对面坐着。医院不景气,事儿就不多,几张报纸,一杯清茶,就算打发了一天的日子,有点混生活的感觉。

朱琳可不一样,她有着靓丽青春的外表,凸凹有致的曲线,走在哪里都是一个可人儿,可以吸引大批男士的目光。作为美丽价值的交换,她如愿攀上了一根黄金枝——这个城市数一数二的富豪,风行百货董事局主席张金发的独生公子张鹰,即将成为一个有钱有势的少奶奶了。

新婚大喜的日子就定在三周后。所以,这是她最后一星期的班,过了这星期,她就会离开这里。想想也是,有了这样的老公,谁还会再来这种地方上班?

这是我们最后一星期做同事,我的心里有点儿酸酸的,我和朱琳做了五年的同事,那时她还是大学毕业生,是我把她招进来的。这过程很像相亲,她进来面试的时候,我一下子就相中她了,像一见钟情,不用考虑第二个人选,我毫不犹豫地把其他人的简历扔进了废纸蒌里。

朱琳有一种天生散发的热烈,像一朵风中的红玫瑰,只消用那双深湖似的眼眸不紧不慢地盯你一下,就能让人销魂窒息。我不是没有想过她,像我这种三十多岁的单身汉,除非是太监或柳下惠,这么个大美人整日坐在对面,不到两米之遥,没有理由不动心的。

但随着日子的流逝,我渐渐懂得一个道理,工作归工作,爱情归爱情,她是我心目中的女人,我却不是她心目中的男人。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这话并不完全正确,要看楼、水、月是不是相配,我性格内向,外表文静,充满书卷味,不是她想要的男人。她是个百分之一百的物质女孩,希望男人有钱,开名车,住别墅,而且要英俊潇洒,会调情,带给她刺激,似乎这样才配得上她那美丽。这些我都不具备,一条都没有,所以,我只好死了这条心。话是这样说,心是不那么容易死的,只好放在心里偷偷的想,但越想,心里越痛苦,越自卑。

这些朱琳都不知道,她性格外向,跟我处得很好,无话不说,甚至连自己的感情事都说。五年来,我们的工作配合得相当默契,她曾经开玩笑跟我说,她把我当成了闺密。我表面上乐呵呵,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,酸甜苦辣,什么味儿都有。我真的很想做她的男人,而不是什么该死的闺密,她对我的亲密,反而让我感到异常郁闷。她越是对我不设防,越是无话不说,越说明我在她心目中根本不算是个男人。每当有人开着宝马奔驰,捧着鲜花接她走的时候,我只能把自己深深地埋在办公椅上,可要命的是,她竟然要我为她当恋爱军师,为她的未来出谋划策。

她的未来是有了,可我的呢?

现在,她终于要走了,嫁人了。我五年的幻想也到了头。

她只说了一句让我感到安慰的话,她说真舍不得走,舍不得我这个好同事,好领导。我不知道她是发自内心的还是说瞎话,但不管怎么样,我还是很感动,一时间竟不知该怎样回答。就在这感动之时,朱琳突然掩着嘴窃笑起来,弄得我莫名其妙。

“怎么了?”我问。她就是不说,我有些生气了,以为她在消遣我,见我动真格的了,她强收了笑容,但还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

“看看你的脚趾头。”她暗示我。

“脚趾头怎么了?”我狐疑地低头看,因为是初秋,我还穿着夏季的凉鞋,低头一看,一目了然,天哪!囧得我差点儿要找条地缝钻进去。

我的十片脚趾甲片片艳红,像花瓣似的,竟被人涂上了玫瑰色的趾甲油。

“主任,我还不知道你有这癖好呢。”朱琳笑得连眼泪都快流出来了。

“不,不是你想的那样的。”我连忙辩解,“一定是有人趁我睡觉时涂上去捉弄我的。”

“别狡辨了,你又没有女朋友,又是一个人住,谁会有那份闲心思捉弄你?再说,就算你有这癖好,我也理解你,保证替你保密,说不定,我还可以帮助你呢。”她一边笑一边说。

“我不跟你说了,我得出去把这个洗掉。”我偷偷地看了走廊里没人,做贼似的溜进走廊尽头的洗手间,把脚伸到水龙头下一阵狂洗。好不容易搓掉了红趾甲油,我才松了一口气,可是左看右看,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,这十片趾甲薄薄的,小小的,修得十分光滑干净,呈好看的粉红色,不像我的趾甲。

不要得什么趾甲病了吧?我心里忐忑不安,回到办公室。朱琳还想开我玩笑,但被我喝止了,这可是关系到我男人尊严的大事,不能随便开玩笑的。她是个聪明的女孩,见我的表情,便把话头吞了回去,不再提起了。

这个上午,我一想起这件奇怪的事,脸就会发红发烫,怎么回事,难道是我梦游涂上了趾甲油?真可怕。还好上午没什么人来办事,要不这脸可就丢大了。

一下班,我就一溜烟地骑着摩托车回到宿舍,打天打地地寻找蛛丝马迹。可翻遍了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,也找不到所谓的趾甲油,真是见鬼了。

就在我坐在床上看着怪异的脚趾发懵时,手机响了,竟是朱琳打过来的。她很惊慌,像比我还见鬼,让我立刻到她宿舍里一下。去就去,她的宿舍就在我的楼上,很近。其实这只是她午休用的暂时小巢,晚上早就住进她那金龟的大别墅里去了。

“出什么事了?”我敲开她的门。她一脸恐惧慌张,见左右没人,把我拉了进去,然后开始脱她那诱人的黑色丝袜,像剥白葱似的露出一整条白嫩嫩的修长美腿。

我一下子慌了,心跳到了噪子眼,脸红得像关公似的,这也太突然了吧?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呢。

“琳,这……这不太好吧?”我结结巴巴地说。

她一敲我的脑袋:“你想到哪儿去了?我让你看这个。”她指着脚趾对我说。

没什么不妥啊?玉足玲珑,有如笋尖。

“你再看看,仔细看看。”她着急地说。

我看了看她,慢慢蹲下去,去仔细看那脚趾。说实话,这么多年来,我还是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观察一个女孩的脚趾丫,心慌慌的,有点儿面红耳赤,心里总想着那句叫什么“宁可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”的名言。

“看出什么来了吗?”

有点儿异样,但说不上什么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